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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涉外婚姻越来越多。但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特殊工作性质的人不得与外国人结婚。那么,法律规定哪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呢?如果还不是很清楚,欢迎跟随丽图小编往下一探究竟。
1.哪些人不准与外国人结婚?
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下列两类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一)部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包括:
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军人。退役军人、转业军人、人民警察、在军队和武警部队工作的非军事人员不属于现役军人;
2.部分退役军人掌握核心机密和重要机密,转业转业军人在掌握和熟悉的机密解密前,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3.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官;
4.公安人员是指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
5.涉密人员和其他负责人 涉密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密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秘密或前沿科学技术的人员。研究秘密。
(二)正在接受劳教、服刑的。
二、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持有以下证件:
(1 ) 中国公民
1.我的户口本(含身份证);
2.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机关、学校、姓名证明、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职业、性质事业单位或企业出具的结婚申请书。
(二)外国人
1.我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和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核发的身份证明,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
3.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籍人士
1.护照或身份证代替护照、国籍证明(无国籍者免除);
2.公安机关出具
3.本人姓名、性别、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本人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核发的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职业,你申请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由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虽然婚姻是自由的,但是对于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与外国人结婚。这也是出于国家安全和保密的考虑。当然,如果可以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此时外籍人员需要提供的结婚材料与国内居民提供的结婚材料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也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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