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解读及度假旅游开发研讨

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解读及度假旅游开发研讨

1. 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解读及度假旅游开发研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从事旅游经营是指经营者以旅游的名义招徕、接待旅游者,并为旅游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 旅游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条例》规定,明确主管旅游工作的部门,加强旅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规授权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职权。

  

  第二章 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

  

  第五条 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在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和设施建设项目做出具体安排,并按照旅游景区(含旅游度假区、游览区等各类形式)规划、旅游线路规划和旅游项目规划的不同要求编制。

  

  第六条 编制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综合评价旅游业发展的资源条件和基础条件;

  

  (二)市场需求分析、市场规模测定、旅游发展目标;

  

  (三)发展战略布局和旅游产品的开发重点;

  

  (四)旅游资源开发安排与设施建设;

  

  (五)环境、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保护原则和措施;

  

  (六)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和实施规划的措施等。

  

  第七条 旅游开发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和审批省内重点和跨区域的旅游开发规划;市地、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和审批本地区的旅游开发规划。

  

  旅游开发规划由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八条 承担编制旅游开发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和旅游规划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从事编制旅游规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取得认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章 旅游经营者的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点)依法实行旅游经营许可证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发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旅游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

  

  第十条 旅游经营标志牌必须悬挂在旅游景区(点)入口醒目处。

  

  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的各类旅游景区(点)不得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对旅游景区(点)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旅游景区(点)等级评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按隶属关系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价格时应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票价或变相提价。同一旅游景区(点)不得多点收费,有特殊价值需另行售票的,应按价格审批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 星级饭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权限,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评审机构负责评定。

  

  第十四条 要求评定星级的饭店(含度假区(村)、公寓、游船,下同),应当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饭店要求评定星级时,可以直接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新建、改建或扩建星级饭店时,应当经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的单位不得使用星级饭店用语、标志和旅游(涉外)定点饭店标志牌。

  

  星级饭店标志牌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已评定为星级饭店的,不得随意降低服务标准,并不再悬挂其他等级标志。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

  

  餐饮、购物、医疗、工艺、旅游用(产)品、娱乐等场所要求评定为旅游(涉外)定点单位的,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悬挂旅游(涉外)定点单位标志牌。

  

  旅游(涉外)定点单位标志牌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2. 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解读心得

一、城市依托型 这种开发模式的社区地一般是靠近大城市,拥有客源优势和交通优势,因此以发展周末度假客源为主,也称城郊型,和上面提到的韩国周末农场型的相类似,是典型的乡村旅游地发展模式。适宜开发集疗养、娱乐、运动健身等产品为一体的层次较高档的乡村度假村,并且对基础设施等辅助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二、旅游资源依托型 依据资源类型不同可分为自然生态景区依托型和历史文化依托型、民俗文化依托型三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自然生态景区依托型:主要借助本地或相邻自然景区的资源优势而发展乡村旅游,突出乡村生态旅游的特征,给游客带来一份悠然自得的绿色心情,开发过程中比较注重自然与生态、休闲性、参与性活动等的结合; 历史文化依托型:重点打文化牌,产品以修学、观光旅游为主,适合高层次的市场需求,一般开发乡村文化博物馆和民俗度假村,让游客体会到清新自然的空气、淳朴民风的同时感受历史文化名胜和名人的深厚; 民俗文化依托型:依托乡村居民、人文遗迹、古建筑、文物等物质形态以及地方民间文艺、民俗节庆活动、地方民间文化庙会等文化形态,开展可参与的观光游览活动是民俗文化依托型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该模式的核心是抓住民俗等核心特色。 三、交通依托型 顾名思义采用这种开发模式的乡村旅游一般分布在高速公路、国道等交通主干线附近,主要客源也是交通干线附近的居民。随着经济的发达以及私家车的增多,高度压力下的白领阶级们对于这种交通方便的乡村旅游的需求热情高涨,也是人们逃离城市、寻觅清净、远方探奇的绝佳之地。 四、产业经济依托型 产业融合衍生出来的旅游新业态为乡村旅游的产业经济依托型发展模式提供了契机,将乡村旅游业与农业、林业、渔业相结合,依托产业经济发展,通过开发农业休闲、渔业休闲、林业休闲、果业休闲产品,类似乡村美味品尝,渔村垂钓等旅游项目发展乡村旅游,这样不但满足游客的旅游基本需求,还可以学到相关产业的一些知识,这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客观上会吸引大量的青少年客源。

3. 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解读及度假旅游开发研讨心得体会

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

1、发展乡村观光旅游要有较丰富的农业资源基础。农业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农业自然资源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农业经济资源是指直接或间接对农业生产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和社会生产成果,如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农业技术装备、交通运输、通信、文教和卫生等农也基础设施等。

2、发展观光农业要有较丰富的旅游资源。观光农业的开发与本地旅游发展的基础密切相关。旅游发展条件良好的地区,其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大量的游客,才会有较多的机会发展观光农业。在分析区域旅游发展基础时,应着重考虑旅游资源的类型、特色、资源组合、资源分布及其提供的旅游功能,同时注意外围旅游资源的状况。

3、发展观光农业要有较明确的目标和市场定位。观光农业是按市场动作,追求回报率的,任何观光产品都应该具有市场卖点。就我国当前发展趋势来看,观光农业主要客源为对农业及农村生活不太熟悉又对之非常感兴趣的城市居民。因此,观光农业首先应当作为城市居民休闲的“后花园”,即市民利用双休日、假期进行短期、低价旅游,作为休闲娱乐、修身养性的好去处。

4、发展观光农业要有明确的区位选择。区位因素与游客数量具有正相关关系。成功的观光农业园应该选择以下几种区位:一是城市化发达地带,具有充足的客源市场。二是特色农业基地,农业基础比较好,特色鲜明。三是旅游景区附近,可利用景区的客源市场,吸引一部分游客。四是度假区周围,开展农业度假形式。

4.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一、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概念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划分细则

根据具体的划分细则来看分为强制性指标,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两大类。

第一部分 强制性指标

指标内容

是否达标

1应具备适宜度假的气候条件和环境,区内无被污染的水体、空气或土壤,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

2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 km2。

3应具备至少3 个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

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应有至少1/3平均停留3夜以上或2/3平均停留2夜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至少1/3平均停留2夜以上。

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比重应不低于1/3。

6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1000间,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500间。

7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8近3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总评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 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

评价内容

1

度假资源

(15分)

资源类型丰富,主题资源明确、质优且规模大,适于度假产品开发。主题资源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独特性。

2

自然环境

(10分)

气候条件相对舒适、空气质量好、山水植被环境较好。

3

人工环境

(10分)

人工设施、人工景观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具有一定乡土特色、艺术特色或设计创意。人文环境度假休闲氛围浓,有一定地域性。

4

规划

(10分)

度假区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能贯彻在各类详规和设计中。能以动态发展的视角合理进行规划分期,兼顾短期效果与未来发展潜力。

5

接待设施

(20分)

住宿设施类型多样——主题特色型、中档舒适型、环保低碳型、家庭型等,品质及舒适度好,服务好。

6

休闲度假产品

(15分)

产品多样——运动健身类、休闲娱乐类、康体疗养类、夜游类、常态化节庆演艺活动等,品质高,能区别于一般城市同类产品,能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时段、不同季节度假需求。

7

主题产品

(10分)

利用主题资源打造的主题产品能够体系化、精细化,游客容量大、产品品质好,且能够融合地方文化。

8

美誉度

(10分)

游客和专业人士对度假区的总体评价

9

总分

(100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5. 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当然5A级景区最好。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红色旅游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主题公园、旅游度假村、森林公园等等,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级别,我国景区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评分是按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景观质量,游客意见三项打分确定。实行动态调整,不达标的会降低评级。5A级景区在国际国内知名度高,旺季常常游人如织,如故宫、八达岭长城等等。

6. 度假区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的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等级。

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度假经营业务2年以上的旅游度假区,均可申请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告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的度假区,可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第七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旅资委”),具体负责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评审,授权并督导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各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相关机构,负责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评审,并报“全国旅资委”备案。

7. 省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流程

4A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从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4A景区评定标准

1旅游交通

a)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人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 市场吸引力

a)全国知名。

b)美誉度高。

c)市场辐射力强。

d)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8. 旅游度假区评分细则

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具体的评定标准:

(1)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共计1000分,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分别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

细则二:景观质量。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

(2)旅游景区的范围: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红色旅游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主题公园、旅游度假村、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1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

转载请说明来源于:泊爱旅游

原文链接:http://www.boailvyou.com/gonglue/109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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