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贵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最新
2024年贵州省旅游发展大会于2024年8月17日至2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国际山地旅游联盟总部举行,由文化和旅游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共同主办。
本次大会将统筹线上与线下形式,按照主体与配套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开幕式及主题论坛、亚洲山地旅游推介会、贵州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对接会、亚洲山地旅游摄影展、山地生活消费与非遗传承展、山地及乡村振兴旅游特色产品展、山地艺术空间展等9大类活动。届时,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代表将同台交流推介,互荐各国优质山地旅游目的地。
贵州省政府也是本次大会的主办方之一。近年来,山地资源富集的贵州省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将“生态”发展贯穿工作全局,向世界提供了以打造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平衡“生态”与“发展”的“贵州样本”、减贫富民的“中国方案”,为助力疫后亚洲旅游市场复苏提振了信心。
2. 贵州生态旅游资源
(2009年3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护、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区域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制,落实任期及年度环境目标和任务,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任期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水利、交通、卫生、国土资源、林业、农业、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鼓励综合利用废弃资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环境保护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七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环境状况公报,并定期公布相关的环境质量信息。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贡献以及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1]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或者履行不力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其提出书面建议;仍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力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层级监督,实行重大环境行政行为备案制度。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环境执法行为。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未作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可以直接管辖。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建设、水利、卫生、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应当相互协调。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
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
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定和审批权限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本省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区域环境容量拟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将本行政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一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拟排放之日起7日前申报登记。
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吊销,应当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
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不免除其治理污染的义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卫生、文化、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排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到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期治理。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排污许可证,并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作出限产决定。
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应当限产限排,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监督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 贵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1酒文化:赋予贵州白酒发展根基
贵州人好饮酒、善酿酒,并非短时期而形成,从酒类考古来看,贵州深厚的酒文化源远已经延续千年。
在平坝飞虎山发现的泥质灰陶器,距今八千年;而在威宁中水吴家大坪采集到的小口细颈单耳陶瓶和长颈壶两者均说明,距今六千年,贵州的先民早已有了酒或类似于酒的饮料生产与饮用。
普安青山镇铜鼓山出土的圆底小陶杯和青铜微型小酒杯,断代到春秋战国;在清镇牙珑坝等秦汉时期墓葬中亦出土的品种繁多的各式酒具,尤为亮眼的是黑地朱纹、铜耳鎏金的麻胎漆耳杯;在平坝金银乡魏晋南北朝墓葬中,出土的陶罐,其腹部还具有铭文:“永元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古沈四瓦,奄面小口,中可都酒,行贺名祠,古沈直而从酿酒文字记载来看,贵州酒文化之丰厚,更令人惊奇。苗族古歌《犁东耙西》和《兄妹结婚》中几处提到酒的情况来看,远在新石器时代的母系氏族时期,贵州的苗族先民就会酿酒。《旧唐书》载“婚姻之礼,以牛酒为聘”,说明唐代时,贵州酿酒已相当普遍。明代万历,汤显祖曾《春酒篇寄帅思南》一诗提到贵州酝酒的丰富,“黔中微外若椒兰,何如汉署老祠官……况复南中多酝法,无事东朝给酒媒。”清朝初年,许绩在《滇行纪程》中说:“贵州……所酿酒亦甘芳入妙,楚中远不及,而天下未有举为褒谭。”贵州人早已酿出好酒,而超越九州。
可见,丰厚的酒文化,为后来贵州白酒发展奠定了根基
2红色文化:赋予贵州白酒发展动力
贵州的红色文化资源十分富集,它是中央红军长征途中活动时间最长的省份之一。在“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道路践行中,红军在贵州历经4个多月的行程,途径68个县(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贵州偏西南一隅,是退守进攻的战略大后方;人民政权建立后,在历时一年半的剿匪斗争中,大小战斗4246次,战斗遗址遍布全省。
在国家划定的革命老区中,贵州有35个县(市),占全省行政区域的39.8%,这在全国是罕见的。在全国仅有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中就有“以遵义为中心的‘黔北黔西红色旅游区”。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更成为红色文化中浓墨重彩的精彩华章。
民族文化:赋予贵州白酒发展特色
3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省份,一省包含了全国56个民族。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贵州全省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共计1240余万,占全省总人口数的35.70%。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和人口比重分别占全国的第四、第五位”。因此,在文化上就呈现出复杂、多元的民族文化。
贵州为什么少数民族丰富?就地理区位,贵州西与云南接壤,北与四川毗连,东与湖南为邻,南与广西隔河相望,为四方必经之路,方便了民族融合。具体而言,汉族自北而南,氐羌民族自西而东,苗瑶民族自东而西,百越民族自南而北,元代又从云南迁来蒙古、回、白等民族,他们从四面八方进入贵州,相互对流,互为穿梭,于是形成了“又杂居,又聚居”、“大杂居、小聚居”
4健康文化:赋予贵州白酒发展潜力
这里独特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健康文化的形成。贵州地处山区,在农耕时代,相对于适宜生活的平原地区,此处生活条件较为严苛,以民族医药为核心的贵州健康文化就是在少数民族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
同时,丰富的本草资源,也为健康文化提供了物质基础。“黔地无闲草,夜郎多灵药”,作为全国四大中药产区之一的贵州,中药材品种达4802个,居全国第二位,中药材产量达165万吨,居全国第三位,有着“天然药物宝库”美誉。
因此,善用本草,几乎是贵族少数民族的基本文化风俗,尤其体现在养生健康的医学保健方面,他们非常擅长将本草与酿酒进行融合,从而获得具有健康价值的酒品。的分布状况。
4. 贵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最新版
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十条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和措施等。经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5. 贵州文化产业旅游产业
贵州省多彩贵州酒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龚蜀。
总部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贵州品牌研发基地4号楼2层207(注册地点)
经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林城时代A座21楼(实际经营地点)
集团简介:多彩贵州酒集团,贵州省管大一型国有文化企业——多彩贵州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品牌集群企业。定位于贵州白酒产业品牌与品质融合运营平台。
控股子公司:
贵州省多彩贵州酱香酒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多彩贵州定制酒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多彩贵州酒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省多彩贵州酒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省多彩贵州酒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
贵州省多彩贵州原酒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涵盖:
自营系列酒、渠道系列酒、定制系列酒、限量发行纪念酒、多彩贵州酒文化馆、多彩贵州酒品鉴馆。
6. 贵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最新动态
(1)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指引的贵州发展之路。贵州通过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家园。完善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加强绿色宣传,培育绿色文化等于途径,探索出一条速度快,质量高、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绿色发展之路。
(2)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针对贵州结构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发展带来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严峻的现实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需要采取较真碰硬举措,坚持铁腕治污,集中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固废处理、乡村环境整治的五场保卫战役。同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体系与制度,提高“废物”的利用率,变废为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守牢“两条底线”为指导的生态系统保护贵州保护生态环境上,始终坚守发展底线和生态底线。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维修,重点开展十大生态修复试点等工程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荒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力图构建生态廊道,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与产业的协调发展,实现美富共赢。
(4)以强化制度落实为举措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①首先,健全生态环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各项工作,形成共商、共促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合力。其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②全面实行和(湖)长制,出台多个率先全国的地方性法规与制度。③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相关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出台“两把利剑”“两个问责”,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环境督察全覆盖。
7. 贵州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贵州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
一是自觉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营造农村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强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犯罪。持续做好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做好点上帮扶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产业、项目帮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检察方法,帮助建立“新市民规约”,积极参与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
二是自觉服务大数据战略部署。切实保障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
三是主动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持续深化渝川黔滇藏青跨区域检察协作,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全面推开“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积极参与推进乌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深化万峰湖流域及珠江水系综合治理成果,促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推广“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移送线索、协同办案等方面发挥实质作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严格司法为美丽贵州添彩。
8. 贵州旅游产业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贵州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域旅游资源大普查,世界上第一个以山地旅游为主体的国际旅游组织——国际山地旅游联盟落户,实施山地旅游标准化三年行动,着力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抢占山地旅游、全域旅游发展高地。
(二)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培育壮大产业新增长点。“十三五”以来,贵州累计推出588个新项目新业态。大力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和“1+5个100”工程,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增至137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7个,世界自然遗产地、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三)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旅游扶贫九项工程,开展“宣传促消费扶贫”十大行动计划,制定推广乡村旅游管理服务3个省级标准。
(四)宣传推广引资引源,提升多彩贵州频带形象。充分把握旅游业“流量经济”“形象经济”“眼球经济”等特点,深耕国际国内客源市场,讲好多彩贵州故事,构建多维度宣传推广体系、差异化优惠政策体系。
(五)加大政策纾困力度,推动旅游产业提振复苏。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全域有序开放贵州旅游景区,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
(六)强化旅游市场监督,优化贵州旅游服务环境。“一手抓流量、一手抓质量”。近年来,贵州布局建成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同时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依法严打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转载请说明来源于:泊爱旅游
